
她把筆一揮,鐵劃銀鉤,
桌上紙鎮壓著的宣紙,墨黑一過,
留下了痕。
如風過樹梢,落花流水,
一切都是那樣自然不過,一切都是那樣美不勝收,
渾然天成,她放下了筆。
她是受人愛戴的書法家,
硬筆毛筆都大收旺場。
不只是因為她寫的別樹一幟,
不只是因為她寫的有一種難以抗拒的美感,
而是因為,就如冬日的梅、夏日的蓮,
她的字散發似有還無、若即若離的愁緒。
她一夜成名,一步登天,
她沒有過去,寫字的歷史空白一片,
卻平地一聲雷。
就是天才,才會寫出動人心弦的字。
但是,寫過這幅字,
她放下了筆,告訴世人她不再寫字。
不論人家哭訴、哀求、謾罵,
她就是不再提筆。
她告訴我,人家喜歡的字,
不是她的,是他的。
她把一封信交到我手上,
上面是她的字——呃,是他的,
寫給她的。「我兒子喜歡你的字。」
原來多年前,她愛上他,
就是因為他寫給她的一張便條。
可惜,他沒有如她期待般寫情信給她,
他只會寫便條。唯一例外的,
就是給她的婚宴邀請卡。
於是,她就開始學著他寫字,模仿著。
自編自導地給自己寫一封封情書。
於是,她的字,變成了他的字。
於是,她的字,變成了受人歡迎的字。
直到今天,她終於收到多年沒見的他給自己的一封信。
他的第一封信。
「他沒可能不知道那是他的字。」
她氣餒了。
她放下了筆,燃起火堆,
然後把一張張便條往火堆去送。
她向我拿回我手上的信,
一併燒掉。



